云臻虽是心急,却也担心她受不住,在一棵树下停了下来。
裴菀这几日连着追他,确实困倦得厉害。
云臻将马拴在树下,取下水囊朝裴菀走来。
裴菀大腿被磨得痛,下马时忍不住打哆嗦,站着不敢挪步。
云臻担心地看了她一眼,从袖口掏出一瓶药递给她,“待会找个地方涂一涂,明日清晨便好。”裴菀接过道谢,她每回出门,娘亲都要备些药给她,这次出来时间过长,药已用完。
云臻帮着她将马拴好,生了个火堆,掏出块牛皮垫在地上,裴菀慢吞吞挪了过来,云臻将行囊里的一袋吃食递给她,手里拧着个什么东西去了密林深处,
“你等等,我马上回来。”
裴菀饿极,便掏出他行囊里的吃食,吃了几样,她忽然愣住。
这里头的吃食,样样都是她喜爱的零嘴。
裴菀忍不住有些胡思乱想。
身后传来动静,扭头瞧去,见云臻拧着一只雪白的小兔子回来。
他轻车熟路将兔子处理干净,撒了些干盐佐料之类,便架在火堆上烤。
“你手艺很好嘛。”裴菀道。
云臻不在意地笑了笑,“我们苗疆之人,靠山为生,这些都是雕虫小技。”
“云臻哥哥是不是也很厉害?”
云臻顿了下,颔首,“他很厉害...”
“有多厉害?”
云臻犹豫了片刻,捡几样事说给她听。
裴菀听得津津有味,不知不觉还落了泪,她擦拭泪痕,望着篝火出神。
云臻见状,将烤好的兔腿扯下递给她,“吃点主食,明日还有一日路程呢。”
裴菀目光落在他手指的茧上,厚厚的茧,长长一条。
惯用小刀雕刻的人,便是如此。
她瞥了他一眼,不动声色接了过来,小咬了几口,寻思着问道,
“你行囊里的吃食很好吃,你也喜欢吃吗?”
云臻默然,从几何时起,每每外出,都会备她喜爱的零嘴。
这些年,习惯成自然,早已忘了初衷。
“对,我也喜欢吃。”他垂下眸。
裴菀笑盈盈道,“极少有男人爱吃甜食...”
云臻不再接话。
夜里,二人上了树杈小憩,裴菀累极,这一觉至天亮方醒,往旁边树杈一望,哪还有云臻的身影,只有他留下的热乎乎的朝食。
细心,善良,还真是像极了云臻哥哥。
难不成云家的男人都这般好?
云臻午后终于赶到京城,他这些年经营生意,也积累了些人脉,费了一些功夫,捐了两万两银子,成功获得国子监捐生的名额。
苗疆也曾有县学,他参加过考试,相关的文书也准备妥当。
八月初九,三年一度的秋闱如期举行。
京师的考场就设在国子监。
三日后,考完各科目,云臻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。
这些年来,他嘴里不说,心中却始终存了些念想,他秉灯夜读,日日研习四书五经,总觉得,这般做,便能离她近一点。
他如约来到潭州药铺,裴菀已等在那里。
她依然做少年打扮,一袭月白长袍,如芝兰玉树的佳公子,执一把玉扇坐在堂屋窗下,慢悠悠冲他笑道,“原来你参加秋闱去了。”
云臻笑了笑,坐在她对面,“你来的倒挺早。”
“早什么,我都等你两个时辰了。”语毕,将一宣纸摊在他面前,递给他一只狼毫,“云河大哥,帮我将云臻哥哥画下来,好不好?”
云臻心咯噔了一下,耳根微微泛红,对上她满怀期待的视线,涩声道,“我画得不好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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