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过,陈仲明,你不在家乡读书,跑到迟国干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,是怎么回事?”
卢筠清的语气忽然变得严厉,陈仲明立刻蔫了下来。他记得,从前阿姐生气时,就会连名带姓地叫他。
“我……我原本是到曾州去参军的。”
他知道父母和卢筠清都想让他读书、考取功名,但他偏偏向往戎马人生,终于在一个夜晚,留下一封家书,收拾包袱去投军了。
家书里还特意嘱咐父母,不要告诉卢筠清。
曾州在羽朝对峙迟国的最前线,既然要从军,就要去那里。
“然后呢?”卢筠清继续追问。
陈仲明叹一口气,“原以为凭军功可以闯出一片天地,谁知盛刺史任人唯亲,只提拔有家世背景的人,上阵杀敌再勇猛,功劳也都是别人的。”
说到这里,陈仲明的语气无限低落。
“后来发生了一起军官谋反案,那位被指谋反的下级军官押赴刑场时,被原下属救出,刺伤盛刺史后逃走。原本这事跟我没关系,好巧不巧事发那一日,我负责在刑场维持秩序。”
“因为发生了这种事,盛刺史勃然大怒,认为是我们玩忽职守,要将我们论罪处死。”
“既然留下必定要死,倒不如搏一搏逃出去,或许还有一线生机。”
“当时情势很乱,那位被救出的军官过去屡立战功,在下级兵士中很受爱戴,很多人都不相信他通敌,说是被人诬陷。我就瞅了个机会逃出来了。”
“曾州是不能待了,索性渡过赤河,到这边来。密林周边虽说属于迟国,但在迟国和奚族之间,又临近赤河,算是三个国家的中间地带,有很多流民团体,还有山贼出没,迟国军队根本管不了。”
“路上认识了这两位兄弟,彼此互相照应,已经相处了半年有余。他俩一个叫郑麻子,擅长开各种锁具,一个叫王万春,自称世代盗墓。先前我们都不信他,他为了证明自己,坚持要挖出一个古代陵墓叫我们瞧瞧,这一挖,就挖到了阿姐在的水牢。”
“说起来,倒是该谢谢他,要不是他误打误撞,我和阿姐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。”
卢筠清点点头,“我得谢他救命之恩。”
“姑娘要谢我,就嫁给我做媳妇吧。”
原来,那王万春早就醒了,一直假寐听两人交谈,听到说要谢他救命之恩,一骨碌爬起来,兴奋不已。
陈仲明立刻挡在卢筠清身前,不客气地呵斥,“想什么呢?你可配不上我阿姐,以后再敢提这事,我就打断你一条腿!”
“凶什么凶,我王万春虽没读过书,却也听人家说过,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……”
正说着,另一个叫郑麻子的忽然坐起,喊道“糟了,山贼来了,快躲起来,人数还不少,快跑!”
一边说,一边起身踩灭篝火。
周围瞬间陷入黑暗,在这黑暗中,一只手拉住她站起来。
“阿姐,跟我走。”
说着,陈仲明背起她就跑。
她辩不清方向,只知道小白跟在陈仲明身后。
也不知跑了多久,眼前出现一片空地,没了树叶遮挡,月光洒下来,借着月光,她看见空地上停着一辆马车。
“幸好我在此处放了马车,阿姐快上来。这里是密林的东边,咱们向东跑,进了城镇马贼就不会追了。”
陈仲明说着,就把她放到车里,转身又把小白提上来。
接着,他翻身上了马车,一甩鞭子,马就哒哒哒地跑起来。
卢筠清身上本就是半干的衣服,刚才一吹夜风,更是冷得直打哆嗦。从车厢里胡乱摸到了一床被子,也顾不得脏不脏,先拉过来裹住身体。
她还穿着原来的衣服,陈仲明一定是考虑到男女有别,不好给她换衣服,给她简单擦拭后,多穿了一套粗麻布衣服,又盖了毛皮毯子。
刚才在篝火边捂了半干,现在衣服又凉凉地贴在身上了。
“阿弟,咱们就这样走了,你那两位朋友怎么办?”
“阿姐放心,他们对密林地形十分熟悉,藏起来山贼根本找不到。”
他们是死不了的,危险的反而是他们俩。
因为今晚来的不是普通的山贼,是臭名昭著的阳山马贼,他们是骑着马来的。
卢筠清也看到了,扬起的车帘后方,五六个山贼正骑马追赶他们,手里似乎还提着刀剑。
若是被他们追上,恐怕不是死,就是沦为奴隶……
女奴的命运是什么,只要想一想,卢筠清就觉得头皮发麻。
仿佛是感受到了她的恐惧,偎在她怀里的小白,用头蹭了蹭她。
马贼和他们的距离逐渐拉近,卢筠清的心渐渐被绝望填满。
终于,有两匹马骑到了他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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