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只能一个劲儿地重复道:“我娘做的,可好吃了!”叶向磊就夹了一筷子给她放进碗里。晴天小口小口地往嘴里嗦着拉皮儿。蒋大嫂子见状,赶紧给每个孩子都夹了一筷子凉菜道:“都先吃点儿这个,然后等我给你们弄鱼肉。”粉条各家每年都会做一些或是买一些,冬天的时候炖菜吃。所以孩子们都没什么兴趣。主要是现在都在等着鱼肉,也没什么别的可吃的,吃几口似乎也可以。但是每一个尝过拉皮儿的人,就知道它跟粉条是不一样的了。凉菜里面的拉皮儿是叶大嫂自己用绿豆面做的,不但看起来晶莹剔透,而且吃起来特别爽滑,口感带着一点儿劲道,却还达不到粉条那种劲道的程度。小孩子吃起来反倒觉得口感刚刚好。吃着好吃了之后,都不用蒋大嫂子说了,孩子们自己就开始抢着去夹拉皮儿了。但是拉皮儿这玩意儿特别的滑,大人都未必能夹得好,更别说本身用筷子就用得不是很好的小孩子。孩子们很快就把凉菜挑得桌上到处都是,最后干脆全都下手抓着往嘴里塞了。晴天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都直接把手伸进盘子里了,小眉头皱成一个疙瘩。在叶向磊问她还要不要拉皮儿的时候,她赶紧摇头。这也太脏了,她可吃不下嘴了。好在很快就又有新菜端上桌了,一盆红烧野兔肉,还有一盘子小孩子肯定喜欢的拔丝地瓜。野兔就是之前叶老大去山上套回来的那几只,直接卖给叶华家了。此时变成了一盆盆泛着油光的兔肉,被叶大嫂做得香气扑鼻。东屋桌上有人不喜欢吃野兔,看到端上来就皱眉道:“这东西臊气得很,不好吃!”“那你可别吃。”蒋荣飞不在乎这些,而且有前几道菜打底,让他对叶大嫂的手艺已经有了信心,所以赶紧先盛了一大勺到自己碗里。其他人也纷纷动起了筷子。刚才还一脸嫌弃说自己不吃的人,此时又有点后悔起来。尤其随着众人夹肉的动作,香味越来越扩散出来,闻得他口水都要下来了,最后还是控制不住地拿起了筷子。“不是说不吃么?”蒋荣飞取笑他道。“我就是尝尝。”那人嘴巴还硬得很,但是兔肉一入口,立刻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。这野兔肉不但没有任何腥臊味,而且入口紧实,非常入味,简直比猪肉好吃多了。“这真的是野兔肉么?那我以前吃的那些又腥又骚的都是什么?”因为怎么做都觉得有股土腥味去不掉,所以除非想要野兔的皮毛,否则很少有人专门上山去打兔子。这也导致山上的野兔很多,野兔肉也不值钱。所以当这道菜上桌的时候,蒋中友心里其实是有一丝丝不悦的。一般这样的场合,不都是越往后菜越好么?难道这个大厨不懂规矩,是先紧着好菜上?不然怎么会在猪蹄和干烧鱼后面上来一盆野兔肉?也不对啊,他进城采买的东西,明明还有肘子,鸡什么的在后面呢!他心里疑惑,但是筷子却没闲着,瞅准了一个兔子腿,稳准狠地夹起来放进了女婿的碗里。刘冬金则投桃报李,将另外一个兔腿夹给了蒋中友。同桌其他人在心里暗骂这翁婿俩太不要脸,桌上还有长辈在,也不知道照顾一下,就只顾着自己吃。该不会是从宫里请来的御厨吧奈何菜是有限的,吃菜的人却一个个胃口都跟无底洞一样。这时候甭说只是亲戚了,就算是亲生孙子,也有顾不到的时候。西屋里头,王老太太一口接一口地吃着干烧鱼,根本顾不得给孙子挑鱼刺儿,只夹了几块拔丝地瓜给他,嘴里还哄骗着他说:“这个鱼里面放辣椒了,辣得很,小孩子不能吃。“来,你吃这个拔丝地瓜,甜甜的,你不是最爱吃了么?”但她孙子已经不是三四岁不懂事好骗的小孩子了。他自己伸长了胳膊,用筷子沾了点鱼身上的汤汁,嗦了一口立刻嚷道:“奶奶骗人,一点儿都不辣!“奶奶,我要吃鱼!我要吃鱼嘛!”小胖子一个劲儿地嚷嚷,吵得其他人想聊天都聊不下去了。但是王老太太到底是长辈,叶华不好说什么,便给叶娟儿使眼色。叶娟儿立刻会意道:“王婶儿,孩子都这么大了,菜里稍微有点儿辣椒不碍事的。“其实刚才那个黄豆炖猪蹄里面也放了几个干辣椒的,我刚才看孩子也吃得挺好。“你家这孙子一看就养得好,比别人家孩子都高都壮,眼瞅着都快长成大小伙子了,也该学着吃点儿辣椒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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